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相信这句警示语已深入人心,但总有人心存侥幸,“顶风作案”。
![]() 2025年3月4日23时30分许,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侯堡镇创业路附近巡逻执勤时,发现郭某某驾驶号牌为晋DHA***的小型汽车存在酒驾嫌疑,遂对其进行检查。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,郭某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37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执勤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做出驾驶证记12分,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,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
曝光不是目的,警醒才是初衷。襄垣交警将持续加大酒驾、醉驾等,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力度,希望广大驾驶人,绷紧交通“安全弦”,切勿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。(李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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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一起查处一起!长治市襄垣交警“零容忍”严查酒驾违法
文章导读: 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相信这句警示语已深入人心,但总有人心存侥幸,顶风作案。 2025年3月4日23时30分许,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侯堡镇创业路附近巡逻执勤时,发现郭某某驾驶号牌为晋DHA***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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